昭通仲裁委員會關于公開選聘第四屆第三批仲裁員的公告

時間:2021-11-04 14:11 來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昭通仲裁委員會關于公開選聘第四屆第三批仲裁員的公告 (第2號)

       昭通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昭通市人民政府組建,為吸納各專業(yè)領域的優(yōu)秀人才,建立一支公正、專業(yè)的高素質仲裁員隊伍,特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第四屆昭通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凡是符合本會仲裁員選聘條件的有意向者均可申請,包括新申請和擬申請續(xù)聘人士。擬申請續(xù)聘仲裁員需重新申請和提交材料,一并進行資格審查。

       二、選聘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昭通仲裁委員會章程》及《昭通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擔任本會仲裁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仲裁事業(yè),公道正派,未被司法機關追究過刑事責任,未受過與從事職業(yè)相關的行政處分或行業(yè)懲戒。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即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2. 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3. 曾任法官滿八年的;

4. 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

5. 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yè)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yè)水平的。

(三)同等專業(yè)水平比照高級職稱評定條件進行認定,在職公務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四)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程序和仲裁實務,自覺遵守本會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接受本會管理和監(jiān)督;

(五)誠實守信、注重效率、明察善斷、善于學習,具有良好的庭審駕馭能力和較強的文字表述能力;

(六)身體健康,年齡原則在65周歲以下(截止2021年12月20日),保證有充足的時間從事仲裁工作,并積極宣傳仲裁法律制度。

       三、申請方式

(一)符合上述條件,自愿申請擔任本會仲裁員的人士,請按要求填寫《昭通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申請表》,由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提交申請時需附下列材料(紙質版及電子掃描件):

1. 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法官任職滿八年證明文件,以及其他符合仲裁員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2. 近期免冠藍底2寸彩色證件照片。

(三)提交時間及注意事項

1. 《昭通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申請表》可來本會領取或登錄昭通市司法局門戶網站下載(http://http://www.zt.gov.cn/lanmu/xwzx/15.html/);

2. 請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將填寫并由本人簽字及加蓋單位公章的仲裁員申請表原件(粘貼照片)及相關材料一份書面提交或郵寄至本會;仲裁員申請表電子版(含電子版照片)及相關材料掃描件發(fā)送至本會郵箱;

3. 擬聘任仲裁員由本會審議通過,如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提交的資料將不予退還,本會將嚴格保密。

       四、申請資料提交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1. 地址:昭通仲裁委員會(昭通市昭陽區(qū)迎豐路61號)

2. 聯(lián)系人:何波

3. 聯(lián)系電話:0870-2249958、15987146264

4. 郵箱:826995713@qq.com 

     

昭通仲裁委員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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