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招聘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0-11-07 15:31 來源:玉溪人才網(wǎng)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關于招聘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內勤輔警

崗位職責:負責協(xié)助公安交警部門非執(zhí)法崗位人民警察從事行政管理、警務保障等工作。

(二)外勤輔警

崗位職責:負責協(xié)助公安交警部門執(zhí)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和其他勤務活動。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齡18-30周歲,部分崗位年齡適當放寬至35周歲;

(四)學歷應當具備高中以上或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七)自愿從事交警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服從崗位分配;

(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應聘內勤的,還應當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yè)技能。

報考凡涉及時間的計算,以報名開始之日為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勞動教養(yǎng),以及被強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本人、家庭成員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八)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招聘工作實行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退役證、畢業(yè)證、本人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記錄以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張到場。現(xiàn)場審核通過的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后參加面試。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報名地點: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紅塔區(qū)彩虹路59號:玉溪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院內2幢5樓507室)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聯(lián)系電話:張老師  18088917702

(二)面試

1.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通知書》。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工作環(huán)節(jié)。考生面試成績于當天面試人員全部結束面試后公布,由考生當場簽字,面試成績合格人員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后進入體能測評。

3.加分條件: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面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面試成績加5分;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面試成績加5分;玉溪籍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面試成績加3分;中共黨員、退役士官士兵、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面試成績加3分。同時具備以上多項加分條件的,取最高加分項計分,不重復累計加分。

(三)體能測評

通過報名資格復審、面試合格人員需進行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要求執(zhí)行。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應按照《體能測評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體能測評通知書》。成績于當天結束后公布,由考生當場簽字。

(四)體檢

根據(jù)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加測毒檢。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可進行復檢一次,具備當場復檢條件的項目,由考生本人口頭提出申請,可當場復查一次,其余項目可在體檢結果下達的兩天內,由考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安排復檢一次;《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指定醫(yī)院下達結論為準。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五)政審

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在體檢、政審環(huán)節(jié)或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職位空缺時,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和政審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各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均為一個月。

當出現(xiàn)報考人員體檢和政審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工資待遇

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各種保險繳納比例按國家政策變動而調整),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等構成。

(一)內勤輔警崗位每月應發(fā)工資不低于3700元(含社會保險單位、個人應繳部分,其中每月800元績效工資按考核情況發(fā)放)。

(二)外勤輔警崗位人員每月應發(fā)工資不低于4200元(含社會保險單位、個人應繳部分,其中每月800元績效工資按考核情況發(fā)放)。

內、外勤崗位均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崗位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間內只發(fā)放基本工資;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工齡工資30元。

       五、人員管理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與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工作。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負責監(jiān)督招聘工作。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18088917702

監(jiān)督電話:2792945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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